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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谷医共体信息化(一期)建设征询公告

2024-10-28 16:19 来源:景谷人民医院 发布人:马荣梅 浏览:

  为有序推进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整体规划建设,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3〕41号)以及云南省医改领导小组印发《云南省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医共体信息化建设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开启“强基层,保基本,建机制”的“医共体”建设探索之路,促进优质资源下沉和分级诊疗等制度落实,实现“大病不出县”的目标,同时,为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条等规定,现面向全社会公开邀请具备相关资质技术能力、有履约服务能力的单位,协助我县紧密型医共体进行信息化建设方案整体规划,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 29日至2024年11月 2日 18: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资料扫描成PDF文件发至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邮箱944841021@qq.com,文件命名统一为:报名  公司+公司法人+报名人+报名人联系电话。

  三、征询会时间:2024年11月7日 8:00至18:00,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调整征询时间,具体另行通知。

  四、征询会地点: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门诊五楼会议室

  五、报名相关要求

  报名时请各供应商及其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供以下报名资料,以便我院对相关资质进行初审。

  1.供应商及其代理人“三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则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行业认证资料加盖公章。

  2.供应商及其代理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除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供应商及其代理人无犯罪承诺书以及供应商在本项目征询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截图并加盖公章。

  注:未参加报名不得参与下一步的现场征询会。

  六、产品征询会要求

  (一)提供现场征询会资料

  供应商将项目建设方案材料按以下条目整理,具体要求:1、项目预报价表、2、厂商简介、资质证书、经营管理模式及优势。3、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售后运维服务方案、服务承诺,汇报材料一式3份。带到会场参加征询会。同时将“现场征询会资料”扫描件连同“产品介绍PPT”电子文档于征询会开始前48小时打包发送至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邮箱944841021@qq.com,我院将对产品信息相关事宜进行详细征询。参加征询会的供应商须派熟悉本项目的人员参会,以免影响征询会效果。

  (二)用PPT讲解产品介绍

  制作格式要求(分四个模块)

序号

模块

介绍要求

1

技术参数及核心功能参数

突出在同类行业服务中的优势

2

市场份额、同类业绩、市场销售最低价

云南的市场占比,提供用户名单附上云南最新用户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

售后运维服务

说明质保期限,质保期过后的维保费用,其他服务内容。

4

配置、增值服务

列明服务清单有无其他增值服务说明

        其他相关要求

  (1)PPT 总页数不超过30页,供应商及其代理人介绍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医院专家提问不超过5分钟;

  (2)PPT必须严格按照四大模块内容编排;

  (3)文字信息(服务、设备配置等)不可粘贴截图;

  (4)PPT不可转换为PDF 或其他格式。

  七、我院征询需求

  一、建设标准

  围绕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主要参照以下政策及标准:

  1、医政医管局印发《“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方案 (2021—2025 年)》;

  2、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

  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

  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

  5、卫生健康委 中医药局印发《医疗联合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试行)》;

  6、《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3〕41号);

  7、云南省医改领导小组印发《云南省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实施意见》;

  8、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十四五”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

  9、《云南省医共体信息化建设指南(试行)》;

  10、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

  11、《关于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8〕20号);

  12、《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13、《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试行)》五级要求;

  14、《国家医疗健康信息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2020版)》四甲要求;

  15、《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三级要求;

  16、《医院智慧管理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三级要求;

  17、《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要求等相关建设标准。

  二、建设内容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一期)规划,保证信息系统功能齐全版本最新。其中特别要求:

  1、信息平台:包括但不限于远程心电诊断平台、区域慢病管理平台、区域肿瘤防治管理平台、远程影像诊断平台、远程会诊平台、远程检验平台等。

  2、数据中心机房设备:包括但不限于(1)医共体网络设备(含超融合、存储、交换机、备份设备等),(2)一体化设备机柜(医共体一体化设备机柜初步规划在县人民医院中心机房内,在现有机房环境基础上独立规划区域,安装设备机柜、UPS不间断电源、精密空调、蓄电池、供配电系统、动环监控系统及智能运维监控平台、乡镇卫生院机柜、及其配套安装材料等),(3)医共体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达到三级等。

  3、网络专线:医共体所需的互联网及专网网络链路,主要包括县市线路、中医院线路、妇幼保健院线路、疾控中心线路、卫生院线路(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线路等。

  八、若对本次咨询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 址: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曹老师  0879-5229250

  如对征询会相关事宜有疑问的欢迎拨打监督电话,医院纪检监察室:0879-5229250。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紧密型医共体

  2024年10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