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景医采-20230928
2.项目名称:景谷傣族彝族自治人民医院心电图机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院内比选采购
4.预算金额:总计13.09万元
5.最高限价:总计13.09万元
6.采购需求:详细参数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元) | 总金额(元) |
1 | 心电图机 | 1 | 台 | 21000 | 21000 |
2 | 监护仪 | 3 | 台 | 19800 | 59400 |
3 | 除颤仪 | 1 | 台 | 38000 | 38000 |
4 | 壁挂式空气消毒机 | 2 | 台 | 4000 | 8000 |
5 | 移动式空气消毒机 | 1 | 台 | 4500 | 4500 |
总合计: | 130900 |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投入使用。
8.该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9.该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或2021年或2022年财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6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1供应商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
现场登记地点: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
1.2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供应商需通过邮箱将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与招采办联系领取电子版标书。
邮箱:944841021@qq.com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1现场递交截止时间:
时间:2023年9月28日15:30(北京时间)
地点: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会议室。
联系人:曹老师 电话:13769083194
1.2快递递交截止时间:
时间:2023年9月28日15:00(北京时间)以前,以签收时间为准,超出此时间的不在接收快递时间内,供应商需到现场递交。
地点: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会议室。
联系人:曹老师 电话:13769083194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院内比选公告在“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发布,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次采购需满足三家,如不满足三家不予开标。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地 址: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将军路3号
联系方式:李正波 0879-5229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