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官方网站!
医院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医院新闻

对重复检查说“NO”!我院正式成为云南省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医疗机构

2019-06-05 11:06 来源:景谷人民医院 发布人:赵春艳 浏览:

  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看同一种病,跑不同医院,各家医院CT、B超、化验等检查结果互不认可,同一项检查不断重复做,单据攒了一堆,付出成倍的时间、体力、花费,然而检查结果最后还一样······

  这种让人“窝火”的情况将得到改善啦!

  2019年4月16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公布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医疗机构名单及检验项目(2019年)。本次临床检验结果互认的医疗机构共204家,我院名列其中。

  本次纳入临床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共29项,包括临床生化检验项目16项,临床血液检验项目8项及临床免疫检验项目5项。

  这29个检验项目为临床实验室最为常用、有质量标准、有室间质评计划、易于标准化,且有一定地方互认工作基础的检验项目,符合结果互认条件的医疗机构将在检验报告单相应检验项目名称前增加“◆”标识,作为检验结果互认的标识。

  实施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在方便患者就医、减轻患者负担、降低医疗费用、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根据疾病发生发展规律,在不影响疾病诊疗的前提下,患者提供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医疗机构出具的临床检验报告单时,接诊医疗机构的医师原则上应对报告单中互认项目的检验结果予以认可,不再进行重复检查;对于在疾病发展过程中临床检验结果容易产生较大幅度变化,且对疾病诊断有一定影响、既往临床检验报告的时效性对疾病诊疗难以提供参考价值的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有必要进行复查时,接诊医疗机构医师应对有关互认项目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