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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谷县人民医院50个岗位虚位以待,“职”差一个你!

2019-12-18 16:57 来源:景谷人民医院 发布人:高燕仙 浏览:

2020年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人才招聘公告

  为促进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梯队,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经报请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同意,我院决定在2020年度以自主招聘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科及以上医药卫生、生物医学工程、新闻、传媒等专业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才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专业、学历及人数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国家承认的全国各类高等院校普通招生计划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本科要求获得相应学位。

  (二)往届毕业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在医疗机构工作经历或取得规培相关证书者给予优先。

  (三)报考人员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

  (五)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六)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七)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规违纪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6.在校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

  7.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现场应聘

  根据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赴省外部分医学高等院校开展人才招聘活动和昆明医科大学校园招聘会,组织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招聘。

  (二)通过云校招等服务平台发布医院招聘信息进行招聘(通过平台投放个人简历,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止)。

  (三)经资料审核合格,实行面试或笔试考核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体检、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按照规定时间报到上岗。

  (四)本次招聘人员属医院编外人员,本科享受本单位同级同类编内人员工资待遇,以后视医院空编情况及本人实际工作能力表现,部分优秀者可纳入编内管理。

  (五)拟招聘对象须提供相关材料

  1.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一份;

  2.往届毕业生:提供本人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个人简历,在医疗机构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取得规培相关证书者要求提供证书。

  (六)审查考核

  医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对招聘对象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初步确认符合条件的拟招聘人员名单。待确定符合条件招聘人选后,由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对拟招聘人选进行面试或笔试,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七)讨论决定

  医院卫生专业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录用。

  (八)组织体检

  组织符合招聘条件的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是否合格,以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为依据。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九)试用

  按照医院编外聘用制的有关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

  五、相关待遇

  引进的“5+3”取得规培相关证书毕业人员,除享受“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局核定的工资及五险一金”相关政策待遇,可纳入编内管理(按照县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管理)。同时享受医院给予的以下优惠待遇:

  (一)引进的“5+3”毕业人员,按照医院用工相关制度考核合格后,给予补助金12万元人民币。兑现办法:报到上岗后领取2万元,履职满一年考核合格领取4万元,履职满二年考核合格领取3万元,履职满三年考核合格领取3万元。

  (二)引进的“5+3”毕业人员中属于从事妇产科、麻醉的人员,按照医院用工相关制度考核合格后,给予补助金13万元人民币。兑现办法:报到上岗后领取2万元,履职满一年考核合格领取5万元,履职满二年考核合格领取3万元,履职满三年考核合格领取3万元。

  (三)引进的“5+3”毕业人员中同时属于硕士研究生毕业的人员,按照医院用工相关制度考核合格后,给予补助金17万元人民币。兑现办法:报到上岗后领取2万元,履职满一年考核合格领取5万元,履职满二年考核合格领取4万元,履职满三年考核合格领取4万元,履职满四年考核合格领取1万元,履职满五年考核合格领取1万元。(属于从事妇产科、麻醉的人员,照此推算满六年再领取1万元)。

  (四)引进本科及以上的人员,给予住房补助金1万元人民币,均分两年领取。

  六、聘用管理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劳动合同管理,试用期3个月,考核合格,由招聘对象与医院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如有空编,考核优秀招聘入编制后,按照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管理(工龄可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上岗的人员,列入失信档案。

  咨询电话:0879--5117195

  13578185259(杨老师)

  18314220925(谭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