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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云南省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转发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

2018-09-05 13:19 来源:景谷人民医院 发布人:高燕仙 浏览: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财政局、编办、发展改革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改办,市直各医疗机构:

  现将云南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省委编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改办《关于转发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云卫医改发〔2017〕1号)转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2017年全市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幅控制指标已下达各县(区)和各医院,要严格按照《普洱市卫生计生委 普洱市医改办转发云南省卫生计生委  云南省医改办关于下达云南省2017年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幅控制指标的通知》要求,以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为出发点,降低药品、耗材虚高价格,落实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手术的等措施,提高人民群众对医改的获得感。

  二、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县(区)和各医院要认真学习《普洱市医改办转发云南省医改办关于印发安徽省探索三医联动改革主要做法和经验的函的通知》和《普洱市医改办关于转发甘肃省和青海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考察报告的通知》(普医改办发〔2017〕1号),结合实际,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薪酬、医保支付、能力提升、医疗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确保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做好公立医院费用监测上报工作。为及时准确掌握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展,省卫生计生委办下发了《关于报送公立医院费用监测信息的通知》,各公立医院要按要求于每月10日前登录“云南省费用监测信息系统”进行填报,并确保填报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关于转发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